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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满足“同线同标同质”自我声明
本单位自愿申报“同线同标同质”(以下简称“三同”)产品认定,已了解并愿遵守“三同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并就“三同”产品有关事宜承诺如下:
1. 申报“三同”产品认定,提供的资料均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;
2.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,依法从事“三同”产品生产经营活动,保证“三同”产品符合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,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任何的纠纷和争议,不存在任何的侵权行为;
3. 申报的产品在相同水平的生产链条,执行国家标准和出口目的国家/地区标准中较严格的标准,不低于供应国际市场产品的质量水平;
4. 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要求,维护“三同”产品整体形象,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抱怨,确认问题后主动及时退换货、或进行损害赔偿。
产品名称 | |
产品品牌 | |
产品系列、型号规格 | |
依据标准 | |
产品出口市场 |
上述内容真实无误,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企业名称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