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工程简介
一、什么是“三同”
“三同”即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,是指按照相同标准、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,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。
同线:指出口和内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(或相同环境、条件下)生产,确保生产工艺、流程和管理一致。
同标:指产品同时符合出口目标国(如日本、欧盟、美国等)标准和国内标准,采用更高或更严格的标准体系。
同质:指出口与内销产品在原材料、设计、性能、安全性等方面完全一致,无质量差异。
二、发展“三同”作用
“三同”是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手段,是推动内外市场衔接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,获得认证或认定的“三同”产品是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的高品质产品。
对消费者,有利于改善消费品质,满足国内中高端、个性化、多样化消费需求,不出国门,就可以买到与国际市场同样优质的产品,促进供需对接。
对企业,有利于企业质量提升,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,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,拓展市场空间,降低成本风险。
对市场,有利于带动国内食品、农产品、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产业的提质升级,优化国内供需结构,引导消费回流。
三、支持“三同”政策
1.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2017.9.5)明确提出,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工程,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。
2.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》的公告(2020第39号) 要求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;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,支持企业发展“三同”产品;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,全面促进“三同”发展。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明确要求推进内外贸产品“三同”,以促进内外贸高水平衔接,助力高质量发展。
4.《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工作的通知》(国市监认证发〔2021〕76号)要求在营造良好政策与发展环境、组织提供综合技术服务、引导发展“三同”产品、便利“三同”产品销售、加强宣传推动等方面推进内外贸产品“三同”工作。
5. 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》通知(国办发〔2023〕42号)要求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。
6.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粤府办〔2024〕3号)、《深圳市贯彻落实〈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〉工作方案》(深商务建设字〔2024〕91号)要求优化“三同”产品认定方式,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“三同”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,鼓励各方采信“三同”认证结果,加强“三同”企业和产品信息推介。
7.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工作的公告》(2025年11月10日发布),积极鼓励企业发展“三同”产品:企业可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,自主评估其产品是否符合“三同”条件。对符合条件的产品,可作“三同”符合性声明(特殊食品除外)。企业应确保其“三同”产品信息真实、准确。
四、深圳“三同”产品认定
1.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深圳市商务局、深圳海关
组织开展:深圳市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推进联盟
2.认定依据
《深圳市“同线同标同质”产品认定规则》(深圳市内外贸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推进联盟编制发布)及相关评价标准。
3.认定程序

4.申报条件及要求
请在本平台“认定规则”栏内查询。
5.其它信息
随时申报、常年受理,每年7月及12月组织评价认定两次;受理及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;申报咨询电话:83075006。